Hornby, Nick. Fever Pitch: A Fan’s Life. Kindle ed., Riverhead Books, 1998.
宏比的《足球熱》(Fever Pitch)與《失戀排行榜》寫相嵌於己身的流行文化,而他自己的創作也因影視改編成為全球文化符碼——泰順街甚至有了以其作品為名的複合式唱片行(現以搬離至中山區),儼然成為台北文/樂青聖地。我倒是沒注意城裡是否有以「足球熱」命名的運動酒吧(或是台式早餐店——不太確定「足球熱」這店名適合做什麼生意)。
《足球熱》也是追憶,也是傷逝,但比起《失戀排行榜》聽歌療傷的靜態重整,多了些足球場的陽剛氣與眾聲喧嘩。和許多英格蘭足球迷一樣,土生土長於北倫敦海布里(Highbury)的宏比第一次被帶進足球場,身邊伴著的是親子關係疏離的老爸。典型離異夫妻的教養難題:離家的那個家長每週只有短短的一天時間看孩子,與孩子不熟悉,卻又想為得來不易的親子時光增添些回憶。小宏比的老爸試了劇場、橄欖球、板球,但小宏比似乎都興致缺缺。1968年,宏比的老爸再一次試探的問去看足球好不好,小宏比說好,而之後週六下午看球就成了父子倆的例行公事。噢,當然別忘了小宏比還有個被留在家的妹妹。但六〇年代末,女性不怎麼被允許出現於球場看台(詳見Carrie Dunn談女性足球迷的學術專著)。
小宏比第一次進球場,感受到的是撲面而來的男人味(maleness)。他多年後驚覺,這對當時與媽媽妹妹同住的小男孩來說,帶來的衝擊應該不小。而他對足球場的另一個印象是:這些大聲叫囂的男性球迷似乎都很厭惡待在球場。他們大聲咒罵自家球員——「踢那麼爛應該是你付我入場費吧」——看球多年後,宏比了悟,不論比分多少,支持的隊伍或勝或敗或平,足球迷的精神狀態永遠不會完滿。
宏比後來繼續看球,生活的苦痛與酸辣,似乎都可以球賽為座標指認。他寫被老爸開除兵工廠粉籍、運動迷的恨鐵不成鋼(大概沒有什麼當代娛樂經驗是憤怒憎惡大於歡樂的,而觀賞競技體育絕對是一例),但更多的或許是寫如何在六〇、七〇年代學習如何成為男人,以及如何在成為男人後透過各種瑣碎留住青春期。追憶,傷逝,事實與記憶的罅隙——我又再一次從英國當代文學中找到所謂的中國文學傳統。魯迅說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,但或許不通也通。比起魯迅,我更相信波赫士所謂卡夫卡的寫作存在於任何人的書寫裡——後衛得進攻,前鋒要防守,要談後現代景觀,當代足球不見得會輸給文學再現。
《足球熱》出版逾卅年,已成運動文學的經典之作,想必也成為許多讀者自青春期倖存後,偶爾會拾來把玩以指認自我的記憶碎片。
是否可以期待台北街頭出現以「足球熱」為名的陽春麵攤?
